红牛中国将获胜诉判决,理由如下:1、《协议书》是四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
红牛中国将获胜诉判决,理由如下:1、《协议书》是四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足以证明,红牛中国有权继续使用“红牛”商标生产红牛产品至2045年11月,如果后续没有其他协议推翻该《协议书》,红牛中国将无悬念胜诉。2、国内目前经济有波动,依法依规保护国内企业的合法权利,有现实的需要。
静待红牛中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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