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00:ST浩源年报问询函
ST浩源资讯
2024-05-09 20:50:30
  • 8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09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02 号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
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2024 年 4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
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及权益变动的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被司法拍卖给李猛龙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周举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19,801,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6%;李猛龙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9,38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3%,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猛龙、钟志刚、钟浩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李猛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106,962,34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5.32%。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核实周举东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并结合其个人债务、所涉诉讼仲裁、资产质押冻结等情况,补充说明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因偿还债务、质押平仓、司法拍卖等原因主动或被动卖出的风险,你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更或不稳定的风险,周举东为解决所持股份被冻结、拍卖的情况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

(2)你公司前期提交材料显示,周举东其拟处置其名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用于归还欠款。请核实上述资产的权属情况,你公司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3)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李猛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谋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安排,是否拟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人员、组织结构做出调整安排。

2. 你公司年报前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周举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得分红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合计 13,403,100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股票质押及冻结效力及于孳息的规定,周举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形,或不能直接用于抵偿占用公司款项。处于谨慎考虑,你公司对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归母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调减 1,292.54 万元。请你公司:
(1)具体分析说明发生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差错金
额的确定依据及计算过程、相关责任人及你公司拟采取的问责或处理措施。

(2)上述事项是否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或重大缺陷。你公司拟采取整改措施及时间安排。

3. 2023 年 10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在海外设立全
资子公司的公告》,拟出资 3000 万元,在吉尔吉斯共和国设立浩源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国际”),主要经营国际能源开发,油气田勘探开发、油气及衍生产品国际贸易等业务。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浩源国际业务人员和技术储备情况,新业务是否涉及行政审批及相关进度,公司是否具备相关业务运营资质。
(2)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实缴出资情况,结合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4. 报告期你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现金 1.27 亿元,
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公司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1.26 亿元,全部为理财产品。请你公司:

(1)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构成,包括理财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风险级别、理财机构名称、投资期限、购买金额、收益率及实际到账情况、相关产品是否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等,说明是否包含高风险理财产品及风险控制措施。
(2)说明将理财产品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依据、公允
价值确定方法、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具体计算过程。

5. 报告期你公司确认城市燃气行业折旧 2,831.65 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34.98%,主要是你公司自 2023 年 7 月 1 日将天然
气运输管线城市管网折旧年限由 10 年变更为 30 年,对 2023 年
度折旧的影响金额为 318.49 万元。同时,你公司将燃气表更换成本由一次性摊销变更为 10 年摊销,对 2023 年度长期待摊费用的影响金额为 2,984.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2,537.00 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本次变更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