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杨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内部文件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
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本人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健,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自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现就职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历任民商法学博士后、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
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
学科带头人、国际法学科导师组组长、国际仲裁导师组组长,现任广联航空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报告期 以通讯 是否连续
内会议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报告期内 实际出
姓名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自参加
杨健 6 0 6 0 0 否 2 2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1 次会议,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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