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9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哈工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哈工大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5%,哈工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与哈工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宜为关联交易。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可充分发挥各方在相关领域的优势,有利于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齐荣坤、李文、初大智、杨健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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