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0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对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放弃此次参股公司广西鸿生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原因具备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运生 高程海 江虹锐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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