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于 2023 年 12月进行了修订,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及完善。相关条款修订前后的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1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股份)的派发事项。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2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的原则。 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 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 2、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 3、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 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 理因素。
(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 (三)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时
间间隔 间间隔
1.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 1.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
续经营; 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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