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清查。根据清查结果,公司拟对部分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 2,256.54 万元,系由历史原因形成,账龄超过 3 年,期间公司多次派人前往或以函证、诉讼等方式对上述账款予以催讨,一直未能收回。鉴于此实际情况,公司
确定该部分债权已无法收回,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
三、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四、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对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销依据合理、充分,核销后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六、监事会对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合理,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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