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东重机资讯
2013-09-10 19:01:4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3-09-1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东重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华东

重机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7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619.00万元,较原计划

的35,425.00万元募集资金超额募资10,194.00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

字[2012]015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连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

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3年8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