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8-26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2013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华东重
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半年报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
事项。
二、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夏正曙:
卢立新:
王竹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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