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7-11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2-00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99元,
总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6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6月4日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151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由公
司作为实施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同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元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
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分别简称“中信银行”、“交通银行”、
“浙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在中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账号
7322410182100027635,截止2012年6月18日,专户余额为35425万元,该专
户仅用于公司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2年6月21日,
其中:5000万元期限三个月、3000万元期限六个月、5000万元期限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文属于研究报告栏目,仅为机构或分析人士对一只股票的个人观点和看法,并非正式的新闻报道,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