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6-16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2-003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和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
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的议案》。现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和偿还银行贷款事项的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 号文核准,本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 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5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19 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10,19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 2012 年 6 月 4 日由中瑞岳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151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提高本公司盈
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本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50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 6,694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6月6日,本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部湾集团”)、武汉港迪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
迪集团”)签订《关于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的合资合同》,
拟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标的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2012年5月10日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通过。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合资各方基本情况
(1)北部湾集团:注册地址为南宁市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
厦22楼,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叶时湘。是广西自治区
政府直属大型国有企业,主营业务包括:港口建设与运营、临港工业、
综合物流体系、商贸物流、物流地产。
(2)港迪集团:注册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理工
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向
爱国。是由向爱国、徐林业、范沛、吴玉玲四名自然人出资设立,主
要从事电气控制系统、高低压供配电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
调试以及机电工程总包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培训等。
3、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拟设立在钦州市大榄坪保税港区,标的公司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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