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对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完成了 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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