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3-03-13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2日止,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
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9,9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19
万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2]01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预计总投
资40,346.00万元,截止到2013年1月31日已累计投入资金15,639.44万元。
2、2012年6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用于
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完成一期出资
700万元人民币);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69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
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置换资
金总额为8,759.23万元。
截至2013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693.38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安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 2012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3 年 4 月 22 日止,不超过 6 个月 (详见
2012 年 10 月 23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2012 年 12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
超过 12 个月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拟将上述 3,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期限从 6 个月延长至 12 个月,即在 2013 年 10 月 22 日前归还 3,000 万元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四、公司说明与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则运行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延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
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
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而且此次借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将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五、相关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认为:在保证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
募集资金项目的进程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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