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62
广 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30 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上
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895,426.11 元,母
公司净利润为 1,051,639,255.71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378,267,002.49 元。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 5%以上股东郑
炳旭先生《关于提议 2024 年中期分红的函》,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建议公司开展 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提议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提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 760,002,247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 150,723,102 元,占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94%。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暂缓授
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349,537 股。上述股份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759,652,710 股 增 加 至 760,002,247 股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759,652,710 元变更为 760,002,247 元。
现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 注册资 本为人 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59,652,71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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