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奋达科技”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奋达科技拟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7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奋达科技获准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1,000万元。
2017年9月21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证验字
[2017]010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9月20日,中信建投已收到
本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共人民币909,999,987.12元,上述款项已存入中信建投
在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开立的7112310182700000774账户。
2017年9月22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CAC证验字
[2017]01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9月21日止,奋达科技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357,51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9,999,987.1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7,02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2,974,987.12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情况如下: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1,000.00万元,其中86,85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4,150.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2月28日出具的《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CAC证专字[2018]0059号),截至2018年2月28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225,000.00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25,000.00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 拟置换自筹资金
入金额(元) 金额(元)
财务审计验资费用 1,3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新增注册资本税费(印花税) 455,000.00 455,000.00 455,000.00
定增信披费用 1,170,000.00 1,170,000.00 1,170,000.00
律师费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合计 3,525,000.00 3,225,000.00 3,225,000.00
经公司2018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225,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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