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奋达科技”)于 2018
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225,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72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
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文忠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1,000万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7,357,512股新股。本次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5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9,999,987.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3,800,000.00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25,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82,974,987.12元,该项募集资金己于2017年9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出具CAC证验字[2017]0101号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己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 自筹资金投入 拟用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
1 财务审计费用 1,300,000 1,000,000 1,000,000
2 新增注册资本(印花税) 455,000 455,000 455,000
3 信息披露费用 1,170,000 1,170,000 1,170,000
4 律师费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3,525,000 3,225,000 3,225,000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为加快项目建设的步伐,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中审华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鉴证工作,并出具了CAC证专字[2018]0059号《关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奋达科技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奋达科技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三、相关方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225,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宁、周玉华、宁清华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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