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5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97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8,4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480,406,272股的0.0695%,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注销涉及人数为9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周明春、贺爱明、唐国军、谭石山、鄢文苏、唐佳、王豪、成伟、王玉斌因个人原因离职等,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2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7.3200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80,406,272股调整为1,479,377,872股。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业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6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
2016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16年6月17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6年7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9月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11,990,600股,授予日为2016年7月7日,授予价
格为7.32元/股,授予对象为232名。
2016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原激励对象钟志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并于2017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1,990,600股调整为11,978,600股,授予对象由232名调整为231名。公司总股本由1,247,129,000股减少至1,246,652,600股。 2017年6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原激励对象罗锦宏、陈阳、岳蛟、肖剑、周梦瑶、周浩、陆飞、柳涛、陈凤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3200元/股,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1,978,600股调整为11,786,600股,授予对象由231名调整为222名。公司总股本由1,246,652,600股减少至1,246,395,800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
锁定期,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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