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在认真询问、积极调查与沟通的基础上,现就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 Keep Inc.拟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事项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Keep Inc.拟香港首次公开发行有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为公司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公司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与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Keep Inc.香港首次公开发行的议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岩、秦伟、郑丹
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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