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长生的法理依据
考据之虎
2018-12-06 12:43:40
  • 点赞
  • 66
  •   ♥  收藏
  • A
    分享到:

 有些股友对长生遭到重罚不解,甚至抱有幻想,认为这公司好像没有造成大危害。那我这里给大家说一下曾动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根据事实改编。有种白血病可以用药控制,正规药每个月药费3这里涉及的法理依据。 

 先给大家介绍一部,4万元。印度有家药企仿制这药,药效一样,药价低廉,就是因为违规仿制被定为假药。有位被大家尊为药神的人冒险走私这药,后来甚至赔钱卖药,药价低到每月500元。药神最终被抓坐牢,没有了廉价药的患者只有等死。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正规药厂研制一种新药物,花费平均几十亿美元,法律选择了这样的秩序,用专利保护研制企业的利益,让他们订高价,确保把研发费用挣回来,这样新药就能不断出现,社会能更快发展。专利到期后,别的企业才可以制造,药费能慢慢降下来,毕竟只是制造药物,成本很低。专利到期之前,那些患者就被无情的牺牲了。同时是打击违反上述秩序的行为,那些仿制药物有效也是假药,药神救人也是违法。 药神的行为,是救人,他确实违法了,是走私和贩卖假药。法律只看这个行为,不管药神这么做初衷多么的美好。如果这里宽恕了药神,就是法律开了一个缝隙,什么非法行为也能往这里挤,什么情有可原,什么好心做错事等等,最终导致法律的崩塌。看清了吗,两条,一个是看重秩序,一个是同样的行为同等对待。

 回到长生事件吧,长生公司是违反制作程序生产疫苗,根据上面所说的,这样违法生产出来的就是假劣药 ,即使实际应用合格也是假劣药。要从重处理,涉及公众健康更不能开一丝缝隙。医疗届教科书上的每个字都不知道包含了多少条人命,疫苗生产的流程更是不知道用多少生命换来的,随意改动就是危害公共安全,法律看来这行为和坏人放火没有区别,劣疫苗没有产生危害和坏人放火失败没有区别,法律只看重行为本身,既不看重目的,也不看重结果。

 所以大家放弃不该有的幻想吧,长生一定完了,否则法律和社会就完了,别忘了那些白血病患者的生命换的真理,有多少钱能比那些生命重要?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