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兴业科技资讯
2024-05-21 1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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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862,94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派现 175,117,766.40 元,本
次不以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份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1,862,94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6.00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4 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442 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430 吴国仕

4 08*****313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

5 08*****312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路 1 号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咨询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电话:0595-68580885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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