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审议董事会的个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戴仲川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华侨大
学法律系副主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泉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现任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兼任泉州市第十三届政协副主席,福建省司法厅备案审查专家,中共泉州市委法律顾问,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客观公正履职的关系,本人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程序,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戴仲川 7 5 2 0 0 否 2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3 年度,本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公司任职董事及高管人员 2022 年度年终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计划,公司 2023 年度股权期权激励计划、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等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2023 年度,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拟聘总裁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3)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控制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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