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3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9-8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19 年 9 月 10 日(星
期二)召开本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4 日。
4、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9 日 ~ 2019 年 9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9 月 10日 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9 日 15:00 至 2019 年 9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11 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临
时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 2019 年 9 月 4 日(星期三)15:00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H 股股东 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 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决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普通决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 1 项议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第 1 至 3 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4 项议案已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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