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关于召开“16国盛金”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国盛金控资讯
2019-10-09 15:48:07
  • 4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10-09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债券代码:112485 债券简称:16 国盛金
关于“16 国盛金”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1) 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2)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3)若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次一工作日发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召开时间的公告,但不得改变本次会议议案。如第二次公告后,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仍未超过本次未偿还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则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一、 债券发行情况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更名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发行了“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6 国盛金,债券代码:112485,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在集团母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内根据资金需求统筹使用。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2、会议时间:2019 年 10 月 18 日

3、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101 层

4、会议召开形式:通讯方式召开

5、会议拟审议议案:(1)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详见附件四)(2)关于修改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回售登记期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五)

6、召集方式: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7、表决方式:采取通讯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8、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9、参会登记的截止时点:不晚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 17:30 (通过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电子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10、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 国盛金”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持有的本次债券无表决权。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三、参会登记办法

1、证明文件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二)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