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金控: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国盛金控资讯
2017-11-27 17: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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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8

股票代码:002670 股票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86



债券代码:112485 债券简称:16国盛金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2017年12月1日支付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



11月30日期间的利息4.27元(含税)/张。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30日,凡在2017年11月3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112485



3、债券简称:16国盛金



4、债券期限:本次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4.27%,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票面利率不变。



6、起息日:2016年12月1日



7、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日。如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



1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8、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信用级别及其调整: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出具的《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根据联合评级于2017年4月出具的《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27%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12月1日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4.27%,本次付息每10 张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42.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



为34.1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



息为38.43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0日



2、除息日:2017年12月1日



3、付息日:2017年12月1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7年11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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