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是第一次收购第二次交易的时间节点,到现在没有公告,大家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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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瀚禹审计3月31日前是否能按时完成,第一次收购第二次交易条件是否具备?为什么没有出公告?没有公告就是是违背框架协议的公告,会误导,影响股民的买卖决策。 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