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5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特定期间内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目前,该事项处于审核阶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62 号)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出具了《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十八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不存在减持所持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减持康达新材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的计划。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具有同等约束力。
3、在前述不减持康达新材股票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若届时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亦将严格执行最新政策。
4、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康达新材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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