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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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1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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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4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7-03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议案》, 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当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向5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份股票期权,确定2016年3月18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公告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公司已于 2016 年4月11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499.5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因激励对象杨晓燕已辞职,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象从 58人调整为 57 人,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从 500 万份调整为 499.5 万份。

5、2016年7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此次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63.87 元调整为 63.71 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17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7人调整为45人,已授予而未行权期权总数由499.5万份调整为492.15万份。公司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给予4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147.645万份,行权价格为63.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7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事宜的议案》,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涉及的激励对象调整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 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调整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因12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及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共计7.35万份股票期权。

鉴于以上所述,公司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7人调整为45人,已授予而未行权期权总数由499.5万份调整为492.15万份。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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