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节能: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首航高科资讯
2018-02-09 18: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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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0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买入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节能”)于2018年2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黄文佳先生(以下简称“董事长”)提交的《鼓励全体员工增持首航节能股票的倡议书》。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鼓励长期价值投资,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长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简称:首航节能;股票代码:002665)股票。



一、概述



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首航节能股票,董事长黄文佳承诺,按照本倡议的相关实施细则,凡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3月2日期间净买入首航节能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并届时在职的员工,若该部分股票在持有至“补偿计算时点”时计算的收益率不足8%的,其差额由董事长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偿,若该部分股票在持有至“补偿计算时点”时计算的收益率高于8%的,则所有收益归员工。如果员工自买入之日起至计算补偿时点期间自行减持股票或离职的,则不予补偿。



二、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补偿计算时点:



买入日期: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3月2日;



出售日期:2019年3月1日起五个交易日内。



补偿计算时点:2019年3月8日



(2)补偿金额=(买入均价*(1+8%)-卖出均价 )*实际卖出股票数量



注:买入均价为“买入日期”期间内所有成交股票的均价,卖出均价为“出 第1页/共4页



售日期”期间内所有卖出股票的均价,实际卖出股票数量为在“出售日期”期间内所卖出的股票数量。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为便于有效安排补偿事项,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员工买入或卖出信息统一汇总,并在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买入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含书面证明材料)报送至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不予以补偿。



2、补偿方式与资金来源



董事长黄文佳用其自有或自筹资金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3、补偿具体时点



董事长黄文佳将在规定出售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范围仅为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全体员工,倡议中指定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含),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董事长黄文佳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三、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董事长黄文佳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董事长黄文佳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倡议是由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而进行的倡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为确保董事长黄文佳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长黄文佳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四、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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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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