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7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的批复文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要求,经审阅本次募集资金增资的相关程序文件后,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因而同意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敦煌首航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独立董事:龚国伟、李增耀、赵保卿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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