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9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全资子公司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新能”)近日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约定厦门国际银行同意向聚星新能提供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RMB35,000,000.00)的授信额度。
现该授信业务在厦门国际银行获批,额度期限 36 个月,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在该授信额度项下,首航高科拟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名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三区 20 号楼 1 至 7 层全部房产为其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取得银行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聚星新能在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的 3,5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提供保证担保及房产抵押担保。
具体内容最终以聚星新能与厦门国际银行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聚星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07 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三区 20 号楼 6 层 602
4、法定代表人:黄卿河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
销售电子产品、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关系: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负责人:郭子润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首层南侧及第 11 楼 03、
05-11 单元
4、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
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动产资产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签署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日;
3、担保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本金及其利息;
4、抵押不动产基本情况:
序号 房屋地址 房屋权证号 建筑面积 权利人
(㎡)
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京(2023)丰不动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
1 188 号三区 20 号楼 1 产权第 0042211 号 1924.37 有限公司(单独所有)
至 7 层全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满足聚星新能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
其持续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
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可以切实做到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在
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