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面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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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6 17: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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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7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8-006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0至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克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1,011,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9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1,011,3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9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启元律师事务所刘中明、陈秋月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011,3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数的0.0000%。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12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刘中明、陈秋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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