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8]4834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专字[2018]4834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教
育)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凯文教育为申请非公开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文教育申请非公开发行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凯文教育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凯文教育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文教育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凯文教育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2018年6月8日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证许可[2016]809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中泰
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八大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郑亚平3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756.70万股募集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5,000.00万元,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474.25万元(不含税金额为2,335.24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525.7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8日到
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
394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7月1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行、华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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