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桥梁: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凯文教育资讯
2017-11-28 17:42:53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1-29

证券代码:002659 证券简称:中泰桥梁 公告编号:2017-117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7日,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包炯杲先生的辞职报告,包炯杲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上市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包炯杲先生在任职期间诚信勤勉、尽职尽责的工作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景明琪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景明琪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景明琪,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首都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士、



纽约大学教育与社会政策专业硕士。长期从事于国际教育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经验。2009年5月至2014年6月,历任中国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北京服装学院国际合作中心教务专员、纽约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教授助理、雷曼哈顿国际学校(高中部)学生活动专员及助教。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任青苗国际双语学校董事长执行助理。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海淀凯文学校校园管理部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北京朝阳凯文学校行政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明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景明琪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