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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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2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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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3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收到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无锡韦感”)《关于增加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议案的函》,提出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百
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止,无锡韦感持有公司股份 3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10.12%,无锡韦感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且临时提案内容
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7 日

7、出席及列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前 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潍坊爱声声学科 技有限公司、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梁龙先生、 傅爱善先生、张常善先生、万景明先生应回避表决,详见《共达电声 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同时上述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进行委托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 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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