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万润科技资讯
2018-05-21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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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2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1,500万元及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的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自设立基金的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并没有实际出资,并购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双方并未开展实质性合作,本次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了公司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



独立董事:陈俊发



汤山文



熊政平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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