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岳琳)
海思科资讯
2024-04-19 1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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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岳琳)

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 年 8月 2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三年。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3 年第五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2023 年度本人出席第五届董事会会议 8 次,对 8 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1 日,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
文件,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13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外,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 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

(二)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成果、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薪酬情况以及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真实,符合公司绩效考核指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同时,也参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方面工作。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人还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岳琳:电子邮箱 yuelin998@s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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