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重庆康华”)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22层1.2.3区
首席合伙人 蒙高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1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12人
师
2023年业务收 业务收入总额 10,170.32万元
入(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10,128.2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285.50万元
客户家数 3 家
审计收费总额 206.3万元
2023 年 上 市 公 司 房地产业
(含 A、B 股)审计 涉及主要行业 汽车制造业
情况 金属制品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重庆康华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2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对重庆康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重庆康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重庆康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重庆康华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
(二)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多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重庆康华关于公司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提出专业的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线上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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