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0,000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25,000,000.00元,扣除承
销及保荐费4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
刷等发行费用6,404,596.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CDA3081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984,000,000.00元(包
含未置换的本公司发行费用6,404,596.19元)转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6510000210120100019170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1年1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年度内未使用募集资金,仅支付转款手续
费391.50元,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98,399.96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
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7,595,403.81元。截止2016年12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77,595,403.81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91,925,492.44
首次公 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2,293,215.45
开发行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597,430,073.32
股票募 其中:1、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74,261,800.00
集资金 2、直接投入使用资金 102,168,273.32
3、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注) 321,000,000.00
2016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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