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伦刚
本人作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慎、独立、客观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王伦刚,1970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法学会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任期 2021 年 6 月-2024 年 6 月)。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大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4 1 3 0 0 否 1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出席会议 4 次,
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议案均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委员会
本人积极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2 年度内领取的薪酬、津贴方案和发放进行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事项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勤勉履行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
2、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积极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学习评估和审查相关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确保公司发展需要与人才供给的平衡,勤勉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3、审计委员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序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报告期公司各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提升公司治理,勤勉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计划、经营目标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推进及实施检查和监督,勤勉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公司财务业务沟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度会计决算和报表审计工作安排,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密切关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重视并解决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以确保年度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勤勉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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