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博彦科技资讯
2019-04-24 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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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彦科技”)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6元(含税),共计45,192,363.6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分配方案实施前,若总股本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5,49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7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7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4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099 王斌

2 00*****275 马强

3 01*****531 张荣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4月23日至股权登记登记日:2019年4月30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7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志飞、寇英步

咨询电话:010-62980335

传真电话:010-62980335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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