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博彦科技资讯
2019-04-24 17: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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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彦科技”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博彦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6号)的核准,博彦科技于2019年3月5日公开发行了5,758,15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81.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4,327,935.85元。前述款项于2019年3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9〕031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5,862,351.27元(含银行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分期投入募集资金。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低风险产品;不得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业机构,对投资品种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基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自身特点,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相关产品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宏观周期性经济运行状况变化、外汇汇率和人民币购买力等变化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导致产品收益的波动,在一定情况下甚至会对产品的成立与运行产生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则在产品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发行主体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产品的收益产生影响。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以最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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