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0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五月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以供投资者和有关各方参考。
为此,本财务顾问特作出以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与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亦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本财务顾问依据的有关资料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本财务顾问做出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4、在与委托人接触后到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5、本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权益变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财务顾问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确信其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核查机构审查,并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7、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本次权益变动各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财务顾问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权益变动各方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录
声明......2
目录......4
释义......6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 8
(二)对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控制主体及实际控制人的核查 ......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情况的核查
...... 11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的核查 ...... 14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涉处罚、诉讼和仲裁以及诚信记录的核查...14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14
(七)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的核查......15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的核查 ...... 15
(一)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15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的核查...... 15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
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核查...... 15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5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的核查......15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 ......16
(三)对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及股份转让其他安排的核查...16
五、对资金来源的核查...... 17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 17
(一)未来 12 个月对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
整的计划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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