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金安国纪资讯
2024-04-28 15:34: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4-021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
国内商业银行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含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
享不超过 1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收取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银行票据、提高银行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质押业务时,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三)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