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7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7-08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7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15:00至2017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
6、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及列席对象
(1)凡截止2017年12月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2017-079号《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