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一六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五章 董事会...... 1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5
第七章 监事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6
第十二章 附则...... 3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2001]53号文批准,以发起设立方
式设立;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50200200004396。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9月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53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00股,于2011年10
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men Kingdomway Group Company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海沧新阳工业区;邮政编码:36102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481,927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利用厦门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依托科研院所
的科研力量,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的科学机制,充分发挥知识和智力资源的优势,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提高资本运作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股东获取最丰厚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保健食品制造;营养食
品制造;食品添加剂制造;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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