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达威资讯
2015-09-16 1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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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9-1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之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若继续推进本次激励计划,将很难真正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本次激励计划虽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公司尚未实施授予,董事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签署:

陈旭俊 陈守德 杨朝勇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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