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5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690.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3元,共计募集资金6,894,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236,690.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37,763,309.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37.56万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
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60.2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3,337.5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460.2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0,899.03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公司”)连同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13日、2017年7月1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光启超材料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
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 活期存
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2900156209 859,460,057.94款
本公司 浙江桐庐农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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