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12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蓐意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张蓐意女士因公司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张蓐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蓐意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张蓐意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张蓐意女士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聘任黄荣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附:黄荣泰先生个人简历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附:黄荣泰先生个人简历
黄荣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
中级会计师职称。
现任公司集团财务部经理。兼任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兼任公司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内黄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孝感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蓬莱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黄荣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荣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除上述情况外,黄荣泰先生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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