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公司章程(2018年2月)
长青集团资讯
2018-02-13 15: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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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CHANT GROUP INC.



章 程



2018年2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三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 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5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7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8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五章 董事会......30



第一节 董 事......30



第二节 董事会......33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39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2



第七章 监事会......44



第一节 监 事......44



第二节 监事会......45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47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8



第二节 内部审计......53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54



第一节 通 知......54



第二节 公 告......55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5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5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60



第十二章 附则......6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原有股东即为公司的发起人,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码为: 442000000026068)。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8】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万】股,于【2011】



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长青集团】”,股票代码【002616】。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UANGDONG CHANT GROUP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山市小榄工业大道南42号



邮政编码:528415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2,756,144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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