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青集团资讯
2024-03-18 19: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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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8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3 月 11 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66,48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724%。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1,2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83%。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24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37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兼总裁麦正辉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3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2%;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5,33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92%;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6,47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 12,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5,3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193%;反对 12,4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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